2009年5月3日 星期日

征戰十七里海岸with Uncle Kevin 2009-05-02

因為每年母親節前夕,麻麻關東橋家族的聚會,造就了我們前往新竹市十七里海岸騎腳踏車的機會,先前,吧拔的前同事Kevin叔叔,一起邀約騎乘十七里海岸,今天總算成行了,謝謝Kevin叔叔。

約在午後四點鐘,畢竟是怕熾熱的太陽燃燒我們的手臂與臉龐,從新埔轉進68號快速公路,到了南寮停好了車,卸下了大家的愛車,準備妥當出發了!叡叡,不用擔心,你的三輪車還是有下車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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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路口與Kevin叔叔一家會合,他們家四口,也是裝備非常齊全的,果然是搞安全的Kevin叔叔,所有安全必要的配備都有,連最後因為天黑,除了車頭燈外,他還能拿出備用的LED手電筒,甘拜下風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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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開始,吧拔還是有諮詢過叡叡,是不是坐吧拔的車,他當然還是堅持自己騎,吧拔就有不祥的預感,今天的十七里海岸,應該不會那樣順利吧!我們是從南寮漁港端出發,過了前段的木麻黃樹林,叡叡的細皮嫩肉,就已經被飢渴的蚊子攻擊了,謝謝Kevin阿姨的協助擦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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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海公園與海天一線看海區,屬於是人山人海的路線,吧拔一路上一直不斷地提醒叡叡,「靠右邊、看前面、有人來了!停!!」,有時候催他太多,他還故意地騎到右邊的邊邊,再差個15公分,就會翻到路旁的鵝卵石護坡,當然,就會跌個狗吃屎...,還好,不是麻麻跟叡叡的車,要不然,肯定麻麻的心臟都跳出來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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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七里海岸,真的是名不虛傳,沿著海岸線,看著潮浪拍打著防波堤,垂釣漁人的直立釣具,搖曳在風情的金黃陽光下,邊坡的翠綠與白花,讓整個畫面的顏色豐富了起來!還有個貝聿銘建築師事務所設計的新竹市焚化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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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路上,由於叡叡的堅持,我們爺倆還是落後的遠遠的,當然,也就沒有其他人的照片可供分享,可能要等翰霖院的了!

差不多到了港南運河道,約莫騎了3公里,叡叡開始耍賴了,一下子太陽太大、一下子背後被蚊子咬的地方癢癢,一下子帽子鬆了,最後,腿酸了了騎不動了,當然,吧拔是更堅持的,他如果沒哭,表示還可以要求,連哄帶推,沒有「騙」,因為他有時候不好騙,終於到了港南運河風景休息區,總算還是完成了今天預定的前半段!
來,領獎品,香腸一條,呵呵!
突然發現,台灣的風景區、或是深山林內,都少不了香腸與玉米,真是有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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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息了半個鐘頭,回程時,眾人最後決定,還是騎車回到南寮漁港的停車區,叡叡是不可能再騎了,那他的座車怎辦,有了上回三坑子的經驗,只好由一個大人背回去,從我的相機中沒有叡叡座車的照片,那就知道是吧拔背回去的啦!
回程的一半,果然又是摸黑回來的,也是挺有一番滋味,希望,翰霖院的照片有拍到夕陽餘暉下的車隊!

收好了車子,Uncle Kevin約我們去他家坐坐,那時候和Uncle Kevin一起工作時,麻麻都戲稱Uncle Kevin是拔吧的「老相好」,他算是工作上最好的嘛吉!這次去他家算是第二次,他們家也是非常好玩,有Wii、有太鼓達人,居然能讓這群小朋友,在忙碌且運動量超量的一天後,還能打起精神來玩遊戲,主要的關鍵也許是在Uncle Kevin的小兒子,果然有他老爸的遺傳!
他們家是非常的美國鄉村味道,擺設裝潢處處有男女主人的巧思,好像是來參觀「生活智慧王」的「曹蘭王月到我家」一樣,也是難為Uncle Kevin當初為了房子重新裝潢時的辛勞了!

為了保持低調,我們也不敢PO太多照片!
今天真的謝謝Uncle Kevin了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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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5月2日 星期六

也是談教養

謝謝CeCe的回應與分享,花了好長的一段時間看了你提到的部落格文章「有些話,還是應該說的〈上〉
」http://madamed.pixnet.net/blog/post/23343274,發覺當天在O2的情境與草莓夫人是非常相像,只是她的發生在飛機上,而我們的發生在社區的小而溫馨的早餐店。為了讓大家明瞭我們的心有戚戚焉,聽禹軒也來分享一下案發經過!

那是在四月初的某個溫馨的早晨,聽禹軒和翰霖院相約到O2吃早午餐Brunch,坐定點完餐後,在等餐的過程中,四個小孩開始不耐煩了,你可以想像小小的早餐店會是怎樣的模樣,O2舒服而優雅的氣氛,馬上便被破壞掉了,而且那天萱萱也不知道是不是吃錯藥了,特別地大聲,問東問西,也和叡叡鬧來鬧去!

難道沒有大人館秩序嗎?當然有的,那就是平常最惡的「惡」姊夫了!其他三個大人都在看報紙、雜誌,完全沒有察覺,有一場戰爭即將開打。

當我們二家四個小孩坐下來之後,隔壁桌的兩個年輕人,就一直坐立不安,小孩子吵的時候,其中一個男生,還不時地往我們這邊瞧,從他的眼神中,吧拔更是加強了管秩序的力道,用力提醒小惡魔們要安靜!

最後,隔壁桌的男生終於忍不住了,走了過來,用很優雅的態度說:「可不可以,請你們安靜一點?...」,如果他的優雅只到此為止,吧拔會羞愧的無地自容、連聲抱歉,因為,吧拔平常也是非常有自律地,不願、也盡量不會,讓小朋友在公共場合太大聲嬉鬧,我希望聽禹軒的小孩是有教養的小孩,動如脫兔,靜若處子.....(在此,向有被我們家吵過的地球人,說聲抱歉!!)

不料,那個優雅的男生,還加了一句:「這裡的氣氛,都被你們破壞掉了」,挖勒!氣氛@#$%&*,你沒看到我一直在管秩序嗎?一直要小孩安靜嗎?那個小孩不會吵鬧,尤其是四個不到五歲的小孩,毛豆還沒來呢?(CeCe,抱歉,流彈波及到你們家)

一時間,怒氣衝上腦門,生氣,有一半是生氣旁邊的三個看報紙雜誌大人(其實現在才敢說!),都不管小孩,是吧拔管了小孩,還要被隔壁桌的人批評,破壞早餐店悠閒舒雅的氣氛,靠邊站!

所以,三秒內,吧拔帶著怒氣地回他:你應該跟店長說,店長再來跟我們講,我們會照辦的(安靜)。

他剎時間一定覺得,天下怎麼會有這樣魯莽不文明的人,不可理喻、沒有公德心的人,我從他的揪在一起的表情,分析出來的,結果,他也還持續保留優雅,氣呼呼的走過去跟櫃臺店長報告,然後,再怨絕不屑地坐回他的位子。

店長,有沒有來?當然,沒有!做生意嘛!如果,不是太誇張,老闆是不會制止客人的!至少,我們小朋友那天的吵鬧,還不是誇張!而且,拜託,O2 Brunch,門口又沒有規定,五歲以下的小孩不能進來,也沒有禁止嬉戲玩鬧(如圖書館),重點是,大人有沒有在管小孩?過去,在公共場所,吧拔和麻麻,判斷小朋友吵不吵的最高指導原則,還是,他的家長,有沒有在管,人家家長已經盡力了,我們就只好認了,怎會粗魯的直接跑到我們這一桌來說:氣氛都被壞掉了。
再怎樣,人家早餐店是有老闆、店長的,按照客戶抱怨程序來嘛!(職業病!)先跟老闆講嘛!大不了大聲的跟店長抱怨,讓全店的客人都知道,那一桌很吵!(我有可能採取這個方式....,下次,別讓我遇到!)

事後,我們一致覺得,這位男生,可能是有同性戀傾向,感覺啦!說不上來!
同桌的另一個男生,從頭到尾,一語未發,回想那天的情境與BLOG女主人沙龍-草莓夫人的遭遇描述,我們遇到的情境還真像,也讓我們更以為那天的男生,是一般不喜歡小孩子的同性戀吧!這當然,也是無謂歧視!

草莓的處理方式,果然是比我們令人激賞多了,也更容易引起共鳴,還好,萱萱還不會像草莓兒子(痞小法)一樣問到:「他是不是不喜歡我」,否則,我真的也是不知道該如何反應與告訴小朋友!閱讀了他的網誌,也算是上了一課親子關係發展與危機處理,呵呵!

謝謝CeCe!